兰州市社会福利院始建于1956年8月,是财政全额拨款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隶属于兰州市民政局,占地面积5544.9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21733.13平方米,,设置床位500张。主要工作任务是接收兰州市城镇户口的16周岁以上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人员、兰州市儿童福利院收养的年满16周岁的无劳动能力的孤残儿童、兰州市救助站无法遣送、遣返的痴呆人员。
养护中心地上23层,地下一层。一楼为接待服务大厅、消控室,二楼为精神文化娱乐中心,三四楼为医疗康复中心,5-23楼则为老人标准住宿用房。床头设置有呼叫器,如果有需要,只要按下按钮,楼层中间的值班服务台马上会响起呼叫声音。
除了老人标准住宿用房外,新建的老年养护中心还配备有食堂、卫生保健用房、康复用房、心理咨询室、诊疗室、社会工作室、浴室、护士站、餐厅等,可以说是一应俱全。
兰州市社会福利院坚持履行“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的民政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政府兜底作用,在保障最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权益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全院始终将“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的服务宗旨贯穿于日常工作中,以“建设一流队伍、提供一流服务、争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推进全院管理精细化、服务规范化建设进程。从“吃、穿、住、行、医、娱”六个方面入手,全力做好老人日常服务工作。
生活护理上,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日服务八项程序”为老人提供日常生活服务,对老人的个人和室内外卫生按照“一清八无”的要求严格落实,在老人生活住宿区,对每周的洗消建立健全了登记制度,对内务卫生、室外环境卫生、服装被褥、餐饮器皿、洗漱用品的洗消制定了严格的操作标准和考核程序;
医疗护理上,从老人入院的第一天起,医护人员就为其建立了个人医疗康复档案,坚持查房巡诊制度,严格执行护理制度和护理规程,按照“三查七对”的工作程序,送药、治疗、护理到老人床前,同时还规范了老人病例档案和药房管理制度,按照不同老人的医疗康复需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医疗康复计划,老人康复活动参与率达到了90%以上;
饮食供给上,严格按照卫生“五四”制及食品卫生法执行,完善进货渠道,保证老人们吃到新鲜、卫生的食品、蔬菜,合理搭配一日三餐,做到了每周有食谱,并且按照不同的节日风俗,提供丰富的节日饮食,定期为老人制作生日饭;
精神文化生活上,针对老人的心理特征和兴趣爱好,定期组织开展早操运动、器械健身、棋类、文娱等活动,每年组织老人开展踏青、秋游活动,逢重大节日还组织志愿者和艺术团体来院为老人表演节目,丰富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全院职工始终将“爱心、诚心、细心、耐心”贯穿于日常的工作中,使老人们从点滴温暖中感受到家的温暖。
兰州市社会福利院还多次被省民政厅、市民政局、七里河区政府评为管理先进单位、文明标兵单位、卫生先进单位、园林化单位和先进党支部。一九九五年被省民政厅授予甘肃省一级社会福利院。二〇〇五年被兰州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二〇一〇年三月院卫生所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二〇一一年三月被七里河综治办授予“平安单位”荣誉称号。二〇一四年二月被省民政厅授予“甘肃省规范化标准化示范社会福利机构”。
公交路线:
乘坐44路/751路,八里窑站下车即到
自驾路线:
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窑45号,导航搜索“兰州市社会福利院”
周边:
距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2.8公里,兰州大学第二医院3.4公里,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4.3公里;临近3A景区兰山公园、兰州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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