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县敬老公寓简介
腾冲县敬老公寓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于二○○九年元月,单位性质为县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寓选址毗邻环境优美、气候宜人、空气清新的来凤山国家级森林公园。
公寓占地11.4亩,总投资1370万元,建筑风格为仿欧式建筑,并按照星级酒店标准建设配备,内设标准房间100余套,可同时容纳300余人入住。公寓内设施齐全,配套完善,设有停车场、医务室、图书室、阅览室、多功能厅、餐厅、洗衣房、室内外文体娱乐活动场所等。能够充分满足入住老年人的生活、娱乐所需。开院以来,得到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和社会群众的高度赞扬,成为云南首屈一指的园林式养老服务机构。
亲爱的老年朋友们,快来加入吧!我们将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办院宗旨,“奉若父母、情同亲生的服务理念,热诚欢迎您的到来!
腾冲县敬老公寓住养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
收费项目 |
标准 |
计费 单位 |
金额 (元) |
|
1 |
护理费 |
等级 |
三级护理(自理) |
人/月 |
200 |
二级护理(介助) |
人/月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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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护理(介护) |
人/月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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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护理 |
人/月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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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住宿费 |
标准 |
一等房(内设阳台、盆浴、卫生间) |
人/月 |
700 |
二等房(内设阳台、淋浴、卫生间) |
人/月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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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房(内设淋浴、卫生间) |
人/月 |
500 |
|||
3 |
伙食费 |
含早点、午餐、晚餐 |
人/月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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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次性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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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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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公寓住宿房间均为标准两人间,按照床位收费,如要求单独一间,加收90%住宿费。 2、缴费时间为每月头1~5日。 3、房间内损坏公物,按实际价格赔付。 4、退房时退还一次性押金。 5、住养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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