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2024年9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金融为民谱新篇守护权益防风险”为口号,联合开展“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屡禁不止,电诈“工具人”奸诈狡猾,犯罪手法日於猖獗,值此金融教育宣传月之际,大平养老通过介绍不同类型的“工具人”,期望提高广大消费者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减少金融诈骗的发生,真正做到防范于心、反诈于行。
电诈“工具人”是一种比喻,是对帮助电诈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相关人员的统称。在电诈犯罪链条中,电诈分子为完成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大肆收购、获取“两卡”和个人信息,发展“跑分”洗钱推广引流等网络黑灰产,利用多种手段利诱蒙骗群众成为电诈“工具人”电信网络诈骗各环节都需要“工具人”有供卡类、金融支付工具类、转移案款类、提供通信技术支持类等不同类型的“工具人”。下面就来为您一一介绍:
转案款类
转移案款是指电信网络诈骗钱款进入银行账户以后,通过手机银行操作转出至其他银行卡或通过银行ATM机取现后存入其他银行卡的行为,简要概括为转账和取现。帮助转移电信网络诈骗案款可能会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金融支付类
金融支付工具是指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如微信、支付宝等这些第三方支付平台要求实名认证,因此犯罪分子就会想方设法利用他人的微信,支付宝等用于收取、转移电信网络诈骗案款。提供金融支付工具者可能会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供卡类
供卡指的是提供银行卡、手机卡,其中银行卡包括个人名下银行卡、公司名下对公账户。犯罪分子常以高额报酬为诱饵诱骗有贷款需求的人或者资金紧张需要用钱的人,使用其银行卡帮助诈骗团伙刷流水或者转账。供卡者可能会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通讯传输技术支持类
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指的是通过架设GOIP、多卡宝等虚拟拨号设备,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提供远程控制国内电话卡拨打电话、收发信息的技术支持,上述设备可以同时插入多张手机卡,通过手机软件远程控制手机号拨打电话。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可能会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伪装订单类
伪装订单是指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为洗白案款,在金店、花店、蛋糕店、烟酒店等进行大额消费套现,或通过"慢允平台将真实的话费、电费等生活缴费充值订单与诈骗转账订单替换,致使不少人无意中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软件技术支持类
提供软件技术支持是指依靠专业知识为犯罪分子量身定制软件、搭建网站,或为解封微信、支付宝等账号提供帮助为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等提供软件技术支持。此行为可能会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推广引流类
推广引流是指帮助发布广告链接、二维码、涉诈网站等,帮助犯罪分子增加网络点击量、与受害者建立联系以便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可能会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以上部分内容来源自「公安部刑侦局」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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