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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加快发展银发经济的若干措施》印发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和《加快银发经济发展增进老年人福祉的若干措施》(鲁发改社会〔2024〕592号)精神,根据国家、省部署要求,近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工信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印发了《临沂市加快发展银发经济的若干措施》。

·原文如下·

临沂市加快发展银发经济的若干措施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和《加快银发经济发展增进老年人福祉的若干措施》(鲁发改社会〔2024〕592号)要求,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努力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加快发展银发经济的若干措施。

一、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一)实施适老化改造。临沂市被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和自然资源部纳入国家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建设范围,为加快推进社区养老,社区建设优先设置养老服务功能,拓展养老服务空间提供了政策支持。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社区适老化设施改造,进一步完善场所无障碍改造、消防设施改造,因地制宜增加活动场地和健身体育设施,对既有的社区道路设施、休憩设施、信息化设施、社区服务场所、文化场所等空间进行适老化改造。支持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按规定给予补助,到2025年底,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8万户。引导网约车企业、定制客运企业、农村客运企业等服务平台设置“无障碍出行”功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展老年助餐服务。通过“功能叠加一批、配餐送餐覆盖一批、新建改建一批、整合利用一批、邻里互助一批”等方式,打造具有临沂特色的孝善食堂。统筹利用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闲置场地等因地制宜新建改建必要的养老助餐服务设施,打造“一刻钟”助餐服务圈。探索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确保孝善食堂持续健康运营。到2025年底,老年助餐服务进一步向社区延伸,服务扩面增量实现新突破,可持续运行的发展模式初步建立。到2026年底,全市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巩固,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明显提升。(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慈善联合总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序发展医养结合机构,重点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鼓励物业公司与养老服务企业合作,利用小区物业用房设立养老服务站点,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等居家养老服务。发挥蒙阴县省级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创新引领县和临沂天河医院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市医养结合工作持续发展。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延伸服务范围,丰富康复护理、居家上门等服务功能。持续巩固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成果,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到2025年底,全市两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达到65家。发展家庭养老床位,采取个人、家庭与养老机构签订居家服务协议,“一对一”开展养老照护专业上门服务。2025年底,每年发展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500张,对达到建设标准和运营规模的家庭养老床位给予奖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老年健康服务。深入开展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60岁以上老年人应签尽签。发挥我市2家市级老年病医院优势,带动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开展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加强老年医学人才培训,扩大培训范围。在全市266家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基础上,鼓励引导其他医疗机构参与创建。持续提升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水平,开展老年人就医全流程体验式调研活动,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切实解决老年人就医便捷问题。继续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到2025年全市14个县区全部设立至少1个心理关爱点。组织老年听力筛查项目培训,对我市省级老年人听力筛查项目试点常住60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听力筛查,2025-2027年逐步扩大项目点规模。开展多种形式的生命教育,加大安宁疗护的宣传和社会引导力度。鼓励支持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设置临终关怀(安宁疗护)科,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支持在肿瘤科、疼痛科、老年医学科等相关科室设立安宁疗护病区/床位。(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五)完善养老照护服务。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需求,优先发展专业性、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机构,重点发展护理型床位、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安宁疗护床位,对符合条件的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给予奖补。根据省级重点联系县区沂水县试点情况,稳步推进认知障碍防治行动,继续组织市县两级专项培训,提高为认知障碍患者及照护者提供照护指导和帮助的能力。到2025年,市级培育2家以上认知障碍专业照护机构,确保全市护理型床位占比稳定保持在70%以上,50%以上的县(区)建成1所以上康复医院或护理院。以费县、临沭县被确定为全省养老机构床位、医疗床位、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病床、安宁疗护床位等“五床联动”试点县为契机,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衔接顺畅、融合统一的有序转介机制。做好养老服务政策和制度与长期护理保险的协同,全面实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步将覆盖范围扩大到城乡居民。(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丰富老年文体服务。完善老年教育办学服务体系,丰富临沂开放大学教育资源,依托老年开放大学体系和各级社区教育机构,建设非遗工作室、“乡村传统文化研学基地”、孔子学堂等老年教育阵地。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在职教师、退休教师及各类专业人才到老年教育机构任教或从事志愿服务。创新“互联网+”等老年教育模式,搭建老年教育网上教学服务平台,丰富第二、第三课堂教学内容。打造“沂蒙四季·活力临沂”群众文化活动品牌,面向老年群体广泛开展广场舞比赛、锣鼓展演、合唱等文化活动,依托各级文化馆(站)开设戏曲、书画、非遗等适合老年群体的培训班。推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扩大适老化体育健身项目供给。自2024年,推动体育类、文艺表演类团体举办全市老年人体育赛事、文艺表演展。(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农村养老服务。健全镇域养老服务体系,选择1-2个县区,强化政策扶持,整合设施资源,推动乡镇围绕组织保障、政策制度、服务供给等方面开展创新,打造农村养老服务示范样板。利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等,将闲置床位向社会开放。支持乡镇卫生院将闲置医疗床位转型为护理型养老床位。加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健全城乡养老机构帮扶激励机制,通过驻点帮扶、技术指导、资金捐助、物资捐赠、合作开展项目等方式,支持农村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支持公益慈善组织围绕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开展定向募捐、慈善信托等公益慈善活动,设立关爱服务项目。探索采取“公司(社会组织)+农户+合作社”经营模式,积极发展乡村旅居式养老服务等农村特色养老产业。依托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推出集农事体验、康养文旅为一体的多元素养老产品,打造各具特色的农村养老产业。(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扩容银发产业规模

(八)加快发展老年产品制造业。建立老年用品产业标准体系,加大康复护理、康复辅助等产品研发推广力度,丰富老年人生活护理、服装服饰等养老产品供给。支持养老与相关行业融合发展,推动企业生产具有趋势分析、智能预警等功能的健康管理类智能产品;功能代偿型等老年辅助器具类智能产品;具有行为监护、安全看护等功能的养老监护类智能产品。丰富服务模式与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推动服装、家具、家电等适老化研发设计,组织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工信部《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加强老年用品产品质量监管,助力老年用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开展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研发推广与应用,推动助听器、矫形器等传统功能代偿类康复辅助器具升级。支持康复辅助器具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高校科研机构等共建创新联合体,搭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参与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成立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技术指导组,做好辅具适配服务和推广等工作。研创应用基于康复干预技术、神经调控技术和跌倒防护技术、多模态行为监测技术的智慧化养老产品和智能化照护模式,形成集康复护理、应急救助、家庭服务、感情慰藉于一体的智慧化、综合性养老新业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发展抗衰老产业。加强抗衰老技术研发,支持基因技术、再生医学等在抗衰老领域的研发应用,开发老年病早期筛查产品和服务等。加快培育引进光电医疗器械研发、原辅料研发等医美产业链上下游生产企业。开展化妆品新原料研发等研究,推动医美抗衰价值链高端化。(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快老年旅游产业发展。依托蒙山、温泉、红色等资源,丰富老年旅游产品,推出休闲度假、青春怀旧、观光康养等旅游产品,发展银发群体定制游、温泉旅游等特色产品。突出蒙山、沂河、温泉等生态优势,打造一批集医养结合、生态养生、康复保健、文体休闲于一体的健康养老综合体,建设康养旅游基地。大力发展以中医药产品体验和文化传播为主题的中医药康养旅游,提升河东南亩春耕、兰陵莲花山国医康养中心、郯城中华银杏园、费县御华景宸、平邑康谷温泉等项目品质。做好我市12条齐鲁康养打卡精品路线推介和宣传工作,提升路线知名度及影响力,努力打造地方特色康养品牌。发挥生物医药、温泉养生、中药材、健康产品贸易等资源优势,发展县域优势特色产业,树牢树优蒙山康养胜地等一批特色品牌。加强智慧景区建设,推动旅游景区、度假区等加强老年人便利化旅游设施建设和改造。推动老年人能力评估互认,以健康状况取代年龄约束,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并加强监管。(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产业发展效能

(十二)加强科技创新应用。围绕康复辅助器具、智慧健康养老等重点领域,加强银发经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谋划一批前瞻性、战略性科技攻关项目。结合新的奖补支持政策,积极鼓励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增加便民服务产品,对各类应用进行适老化改造,推出银发族模式,简化流程、步骤,为用户提供更为便捷、体验更好的APP产品。支持市内优势企业和高校院所共建科技创新平台,联合申报重大科技创新工程、自然基金等科技计划。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打造智慧养老院,建设医养结合数字化智慧养老平台,推进智慧护理、智慧医疗、智慧安防、智慧食堂、智慧居家上门服务等智慧养老场景落地应用。2025年底,每个县区力争建设1处符合标准的智慧养老院。(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培育一批具有主导力的银发经济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引领示范作用,推进银发经济市场主体向专业化、产业化、连锁化、集团化方向迈进。对运营服务组织达到一定数量、服务效果好的连锁化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选择1-2个县区,结合资源禀赋,围绕智能设备与产品、抗衰老技术、康复辅助器具、养老照护服务等产业,因地制宜打造银发经济产业集群,培育建设银发经济产业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快养老金融产品创新。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发展养老金融业务,提供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等服务,积极开发符合为老服务企业生命周期需求的差异化金融产品,灵活提供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分期还本付息等多种贷款产品和服务。提供适老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多元化养老金融需求。实施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设立“养老保障贷”,根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给予10%—30%的利率优惠。积极向上争取寿险责任与护理保险责任转换试点,探索利用存量寿险产品开展转换业务,提升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能力。加大专属商业和养老保险推进力度,在医疗、康复、照护等领域发挥商业养老保险有益补充作用,健全完善积分养老激励机制,引入金融、保险等企业,汇集社会各方力量实施积分可赚、可捐、可消费,为老年群体提供丰富多元的消费渠道。(市民政局、临沂金融监管分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标准化建设。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主体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立标准制定发布常态化机制,鼓励养老服务机构、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对自主研发、技术领先、市场认可的产品,优先纳入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建立老年用品目录,搭建信息对接和应用平台,促进优质产业在社区、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率先使用和推广。在养老服务、文化和旅游、适老化改造、智能技术应用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集聚要素支撑保障

(十六)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根据当地国土空间规划、老年人分布以及变动等情况,科学合理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规划,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3㎡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明确养老服务设施总体布局、用地规模,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和银发经济产业用地需求。落实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城镇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四同步”机制,新建、老旧居住区分别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保持在100%。(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财政金融支持。设立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用好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撬动作用,通过子基金投资或合作设立项目基金的方式,对养老产业领域具备市场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进行基金支持。深入开展“金融+商会+企业”“齐心鲁力 助企惠商”等金融支持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加大对民营、小微等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做好养老服务相关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省预算内资金争取工作。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政府专项债券。(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推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发挥临沂市健康养老产教融合共同体的作用,支持各高校、养老服务组织共建养老产业学院,推广“院中校”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养老服务人员技能培训,确保养老机构岗前培训率达到100%。组织从业人员积极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到2025年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深化以赛促训人才培养机制,开展全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培养养老护理高技能人才。提升养老行业吸引力,对符合条件的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的院校毕业生和取得职业技能等级的养老护理员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加强人才褒扬激励,积极推荐优秀养老从业人员参选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青年岗位能手、临沂市技术能手等。将养老服务领域纳入技能人才选拔激励范围,符合条件的入选者纳入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库,颁发“沂蒙惠才卡”,享受高层次人才有关待遇。推荐养老服务领域优秀人才参加“齐鲁和谐使者”选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健全数据要素支撑。以我市作为全省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为契机,构建市县联动的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养老服务资源合理调配和有效利用。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政务数据高速通道提升市级医保、社保、卫生健康等数据的共享应用水平,逐步实现“免证办事”“一码通行”。深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互联网+远程诊疗”,逐步实现以二级医疗机构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辅助、三级医疗机构为指导的“互联网+护理服务”架构,形成“机构-社区-居家”三级联动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到2026年底,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全部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医养结合机构普遍提供远程会诊、健康教育、远程门诊、业务指导等服务。引导更多养老领域的社会数据实现与政务数据的融合应用,赋能居家养老照护服务、老年出行等产业发展。依法规范智能化产品和服务中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等活动,加强技术监测和监督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和风险控制。(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二十)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加强基层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老年人”活动。加强涉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提高人民调解员涉老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水平。实施“离退休干部助力社区治理三年行动”,鼓励引导有专长的老干部在社区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反诈防骗等志愿服务活动,发挥“银龄”作用助力老年人权益保障。开设“智慧助老”公益课堂,提高老年人的反诈防骗意识。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财诈骗行为,持续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对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及时调查核实、发布风险提示并依法稳妥处置,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市委金融办、市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2日

(来源:临沂市养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临沂市加快发展银发经济的若干措施》印发.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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