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堰市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方案的批前公示
广大市民:
根据规划项目公示的有关规定,现对《十堰市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进行批前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4.《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6.《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
7.《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
8.《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9.《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10.《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
11. 其他相关国家、省、市级政策文件及设计技术规范。
12. 市政府会议纪要文件及相关部门意见等。
二、主要内容
规划范围为《十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城区划定范围,主要指张湾区、茅箭区、经开区主城区,郧阳区城关镇、青山镇、柳陂镇、谭家湾镇、杨溪铺镇的部分地区,总面积约758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1年-2035年。规划期末,机构养老设施 58 处,床位 16205 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1028 个,其中老年服务综合体 47 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196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785 个。
三、公示地点
1、固定场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
十堰市民政局办公楼一楼
2、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
3、十堰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
4、新闻媒体:《十堰晚报》。
四、公示时间
自《十堰晚报》登报之日起 30 日内。
五、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0719-8102838 电 话:0719-8642972、0719- 12336
联系人:李成双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通讯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附件: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8日
延伸阅读:
规划目标
规划近期,全面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结合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建成城乡覆盖、功能复合、层次多元、规模适度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
规划远期,按照十堰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发展的趋势,不断优化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内容及内涵。打造高品质的养老服务设施,全面形成老年宜居城市环境。
养老服务设施分类分级
养老服务设施分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分为市级、区级、街道(镇)级;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分为老年服务综合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主要指养老院、老年养护院,空间上按照15分钟居住生活圈布局,需独立设置。机构设施现状28处,规划新增市级设施1处,区级设施3处,街道/镇级设施26处。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老年服务综合体与社区卫生设施共建共享,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健康管理,医疗护理,文教体娱,紧急援助等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日间休息、生活照料服务及其他服务项目的设施。
老年服务综合体(品质提升型设施),按15分钟生活圈服务半径规划。规划47个。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保障型设施),按10分钟生活圈服务半径规划。规划196个,其中现状49个。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品质提升型设施),按5分钟生活圈服务半径规划。规划785个。
茅箭区:规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4个,服务站177个。现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5个。
张湾区:规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3个,服务站336个。现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9个。
经开区:规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4个,服务站54个。现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个。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十堰市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方案的批前公示.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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